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交底
高处坠落事故
案例】
案例概述
2015年12月12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高处坠落事故。这起事故涉及一名作业人员麦某,他在为雨棚安装玻璃时,从约14米的高处坠落到一楼地面。尽管紧急抢救进行了尝试,但最终麦某因伤重不治身亡。经过调查发现,某建设有限公司将这一高处作业的玻璃安装工程外包给了未具备必要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资质的麦某进行。更为严重的是,该公司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不到位,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也未能及时督促整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以了20万元的罚款。
案件分析
该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建筑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区安监局决定对其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故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在承包和监管中的严重失责,尤其是在没有具备必要资质和安全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高风险作业。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同类型的活动其规模和技术要求差异巨大,对从业单位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以及人员素质也有着不同的要求。尤其是对于涉及高空作业等高风险活动的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资质和安全条件,避免由于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引发安全隐患。对未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严格禁止,以确保生产安全。
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1. 安全培训
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充分的安全教育,对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要求了然于心。特别是身体状况不佳的人员,如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良或饮酒等情况的,严格禁止其参与高处作业。
2. 安全措施检查
在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措施落实到位后才能开始施工。若发现安全措施不充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3. 个人防护装备
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需佩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在作业开始前要检查防坠落装置及登高器具是否正常,并在使用过程中正确操作。应设立专门的监护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保护。
4. 材料和器具的安全
在高处作业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和设备。所有工具和材料应妥善放置,避免掉落或滑动。工具和材料应放入工具袋中,避免手持物品上下移动。禁止将物品抛掷或随意堆放,应采取措施防止工具和材料的坠落。
5. 安全运输
拆除钢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应立即运走,不得在高处堆放。特别是在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实需要垂直作业,则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以确保安全。
6. 恶劣天气的应对
在雨天或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务必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寒或防冻措施,并及时清除水、冰、霜等危险因素。在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